工程款有盼头了,可以这样主张权利~
建设工程一般是通过招标或者直接发包的方式发包给承包人承包的,总承包人可以将一些辅助性的工程再分包,那么总包拖欠分包人工程款,我们应该如何索赔?又可以主张哪些权利呢?
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合同的承包人:
✰违法分包的承包人
✰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
✰超越资质等级及没有资质而借用有资质企业的名义从事施工的承包人
✰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
A.实际施工人应先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实际施工人往往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签订合同,他们是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的相对人。
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这是主渠道和主导方向。
B.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实际施工人直接向发包人索要工程款,行使代位权。
起诉时,以发包人为被告,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第三人。发包人只在拖欠工程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